四川省江苏商会保密制度

2016-04-01 09:04:36   来源:本站   点击次数:


四川省江苏商会管理规定之九

四川省江苏商会保密制度

为确保商会秘密,维护商会利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秘书处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商会秘密的义务。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,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商会秘密,更不准出卖商会秘密。

二、商会秘密是关系商会发展和利益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。商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:

1、商会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;

2、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;

3、重要的合同、客户和合作渠道;

4、商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、银行账户及账号;

5、理事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商会其它秘密事项。

三、对保守商会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,予以表扬、奖励。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商会秘密的,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,直至予以除名。

四、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四川省江苏商会。

五、本制度自2015年11月28日第三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之日起执行。